新星公司与中韩石化签订战略合作协议

5月19日,新星公司与中韩石化举行新能源开发利用合作框架协议“云签约”仪式。

 

新星公司执行董事、党委书记党力强,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、工会主席韩志国,中韩石化董事长、党委书记刘家海,总经理杨文德,常务副总经理金炅澳,出席签约仪式并见证签约。新星公司副总经理国殿斌、中韩石化副总经理陈伟,代表双方签署协议。

党力强在讲话中指出,协议的签订是双方合作的新起点,新星公司将围绕中韩石化基地摸排资源,积极开发绿电项目,实现规模化、可持续发展,为中韩石化提供更丰富、更规模化的绿电产品。同时,借助中韩石化在相关领域的丰富经验,畅通电碳交易机制,积极探索绿电交易资质和方式,共同推进新能源指标获取,实现互惠共赢和集团公司利益最大化。

刘家海在讲话中指出,双方合作前景广阔,中韩石化将全力支持新星公司新能源项目开发,加快推进污水池、屋顶等光伏项目,规划绿氢业务合作,推动自身降碳指标完成,实现双方共同发展。同时,将发挥中韩石化在碳排放权交易、绿电交易等方面先行先试的经验,积极推进双方在电碳交易等方面的深度合作。

根据协议,双方将结合武汉地区资源,发挥各自优势,以项目合作的方式,深化在太阳能、风能、绿氢、储能、地热余热等新能源综合利用领域的合作,共同为集团公司构建“一基两翼三新”产业格局,实现“双碳”目标贡献力量。

新星公司办公室、市场开发部、发展计划部及湖北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。

信息来源: 
2022-05-22